說明:
一、依華僑協會總會113年8月19日華秘字第113036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申請資格:經海外保送、港澳考取或自行回國介考有案,在中華民國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具僑生身份者(限大二至大四生),且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一)獎學金申請要件: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
(二)助學金申請要件: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及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且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經就讀學校出具證明者。
二、本校名額:獎學金及助學金各2名。
三、收件時間:113年9月2日至113年10月3日。除9/12、9/27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四、欲申請同學請於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表。
(二)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護照影本。
(四)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五)至少1000字自傳。
(六)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於繳件至生輔組時填寫。
(七)境外生輔導組蓋章之清寒證明(申請助學金者)。
六、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