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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在學生

教務資訊
完整之學則及相關規定請至教務處網站查閱:
http://www.acad.tku.edu.tw/main.php
下列各項教務線上功能,請參考以下路徑:
一、成績:點選網頁上方之 教務處>成績查詢
二、暑修課程:點選網頁上方之 教務處>課務組>查詢暨網路報名系統
三、轉系、所:點選網頁上方之 註冊組>法規章程>10.淡江大學學生轉系規定
四、休學、退學表格:點選 註冊組>表格下載 
五、離校手續:
(一)畢業手續查詢:教務處>註冊組>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
(二)缺修學分查詢:校務行政資訊查詢系統http://sinfo.ais.tku.edu.tw/eMis/>畢業班缺修學分資訊查詢
課業輔導
(一)學生學習發展組(分機3531)受理全校大學部學生提出課業輔導申請,於學期期間在活動報名系統讓學生自由申請或預約:http://sls.tku.edu.tw/main.php
針對學生不及格人數較多的科目,學習與教學中心逐年錄製線上課程供學生自學,現已完成「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管理學」「工程數學」「英語能力加強班-發音與單字」「英語能力加強班-文法」七門校內課程。
亦提供「英文」、「微積分」、「普通物理」、
「普通化學」及「工程數學」等五科校外學習資源,以上皆置於本校Moodle遠距教學平台:
https://moodle.tku.edu.tw/course/index.php?categoryid=280,供學生自學。
(二)本校每學期均開設免費華語文課程(請詳課程查詢系統),供僑生及外籍生選讀,請導師鼓勵同學們於開學2週內至境外生輔導組辦理。
(三)教務處於每學期開學第1週受理「僑生基本學科課業輔導加強班」報名(國文、英文、商管微積分、理工微積分、普通物理、憲法、歷史),滿6人方可開班,有意報名請至境輔組
請假
生活輔導組
http://spirit.tku.edu.tw/tku/main.jsp?sectionId=2>學生請假>輸入帳號密碼登入
全民健康保險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住滿6個月者均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因此本校學位生皆須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566F65327F08E4B3&topn=B7E0652B10F73024
請參閱
(1)全民健保法相關法規
(2)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新生如何取得健保說明(檔案下載
僑生全民健康保險費用減免說明(檔案下載
工作許可證
僑生、外籍生如欲在臺灣工作(無論校內或校外),依規定必須先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證,若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證,即受僱為他人工作者,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請特別注意! 工作許可證申請步驟(檔案下載)
居留簽證與外僑居留證
簽證是進入台灣的必要文件,我們建議國際學位生申請居留簽證,因為居留簽證也是日後辦理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的依據文件。
即使您來自可以免持停留簽證入臺的國家,我們仍建議您辦理居留簽證,否則您有可能需要先出境,或辦理其他手續才能申辦外僑居留證。
更多詳情: 居留簽證 外僑居留證 外僑居留證就如同國際學生在台灣的身分證,是您在台灣的身分證明文件,請務必妥善保管並隨時注意您的居留期限。
更多詳情: 外僑居留證
獎學金
完整資訊請參考: http://www.oieie.tku.edu.tw/zh_tw/LinkStudent/Scholarships
郵局開戶
請攜帶以下證件:
(1)學生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2)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3)印章(可到商管大樓3樓的驚聲影鏡店辦理)
*境外生在臺開立銀行帳戶,必須持護照與居留證並年滿20歲才能辦理相關訊息:
臺灣銀行- http://www.bot.com.tw/english
談心諮商
諮商輔導組(02- 2621-5656 轉 2221、2270、 2491)提供學生個別諮商、晤談、心理測驗(含測驗解釋)等輔導諮詢服務。
諮商輔導預約系統:http://counseling.sis.tku.edu.tw/?sectionId=4
申訴方式
學生對於學校獎懲處分如有疑義,應於次日起十日內,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
淡江大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申訴辦法: http://www.ac.tku.edu.tw/web/url.php?class=202
境外生導師
為於學期中持續關心同學,特安排聘境外生導師適切地給予境外生建議與關懷, 如詢問學習狀況、瞭解生活適應情形、關心人際互動情形、鼓勵參與課外活動、提醒簽證辦理及假期注意事項以及轉知重要訊息等。
大一及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未達60分的境外學位生,將會收到來自導師的問候與訪談邀約,請您不要覺得突兀,並請與導師多加聯繫。
畢業後在臺實習或工作
實習
教育部為因應境外生畢業後在臺實習之需求,訂定「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若您因為實習需要延長居留證校期,請填好以下申請表後送至境外生輔導組。
法規網址: 教育部僑外生畢業後實習專區http://ocec.nkfust.edu.tw/Job104/
表格下載: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News_Content.aspx?n=29EA4B95E85C4EA0&sms=485598561214ABB5&s=3A622C53ED2154EB
工作
一、勞動部自103年7月3日起實施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凡自我國大學以上畢業之僑生、港澳學生或外國學生(不限應屆畢業),若欲留臺工作,採依僑外生及雇主資格進行評點,評點項目包含學歷、薪資、工作經驗、職務資格、華語及外語能力、成長經驗,以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等8個項目,並依據各程度給予不同配分,經核算累計點數達到70點,且在配額額度內,即核發聘僱許可。
二、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許可時,除由雇主及僑外生填具申請表自評外,並需要檢附相關文件,如畢業證書、勞動契約、工作經驗及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評點配額機制」之評點項目及應備申請文件請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臺畢業僑外生專區」(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ezworkch/),
查詢電話:(02)23801712、2380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