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僑務委員會114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資訊

說明:
一、依僑務委員會114123日僑生聯字第1140500132號書函辦理,詳附件1
二、申請資格:
()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大一生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留級、重讀、延畢不得申請)
()未領取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持有僑務委員會i僑卡者。
三、獎項一覽表詳附件2、學生操作手冊詳附件3,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
四、申請方式
()申請同學須於114227日前至僑務委員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黏貼單須自行黏貼有效期間內居留證影本、已蓋註冊章學生證影本。
()11433日前備妥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除2/173/3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2/28不收件。
1、申請書紙本(含相關證件黏貼單)。
2、112學年度中文成績單正本。
3、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須提供清寒證明。
4、i僑卡卡號。
五、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B402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