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僑委會111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事宜

  • 申請資格: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碩、博士生、留級、重讀或延畢生除外)僑生(包含港澳生)110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成績兩學期均列80分以上,得提出申請。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107日止。
  • 相關辦法登載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
           申請同學應於111107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列印申請表後,於111101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後送至生活輔導組(商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