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

  • 2022-10-21
  • 楊 鳳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101982號及文化部(下稱該部)111年10月14日文交字第111302763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頒訂「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三、檢附本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
四、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該部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龔先生,電話:02-8512-6716、信箱:jauwoei@moc.gov.tw
五、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7:多元夥伴關係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