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

  • 2022-10-26
  • 楊 鳳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102336號函及文化部(下稱該部)111年10月17日文交字第1113027645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九(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三、本案補助要點、相關申請表件及線上申請資訊詳見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
四、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該部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張小姐,電話:02-8512-6734、信箱:A11108@moc.gov.tw
五、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7:多元夥伴關係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