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112年客家新南向國際交流合作專案」。

  • 2023-03-15
  • 楊 鳳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4日臺教文(五)字第1120026820號函及客家委員會112年3月10日客會綜字第1126000274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相關附件請逕至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Content/Content?NodeID=34&PageID=46312)下載。
三、計畫聯絡人:客家委員會葉專員,電話:02-89956988分機523,電子信箱:ha0458@mail.hakka.gov.tw
四、本活動與SDG4 優質教育及SDG17 促進目標實現的夥伴關係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