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境輔組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限僑生,確屬清寒(提供清寒證明)、認真負責、品行端正者
申請時間:
舊生:2023年6月12日至6月30日下午5點止
新生:2023年9月11日至15日下午5點止
備註:若父母是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的老師,請檢附相關證明,供錄取評分加分用
申請步驟:
填妥紙本申請表於期限內繳回境輔組,並於繳交時至境輔組工讀生電腦填申請資訊
服務時間:
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或寒假),每週4-8小時
服務待遇:
每小時176元經錄取即核撥30-60小時(5,280-10,560元),表現優良者再核撥時數,需參加學習生說明會、撰寫評核表及僑委會線上課程認證
錄取公告:
一、本款項由僑務委員會補助,待2023下半年補助金額及人數確認後,將寄信至私人信箱告知錄取結果(暫定舊生2023年8月底、新生9月底公告)。
二、擁有美工設計、攝影專長的同學,歡迎踴躍申請。
三、勞動部規定校內、外工讀均須申請工作證,細節可洽承辦人境輔組瑋倩姊(手續需2週,勿讓工作證過期)
承辦人:境外生輔導組王友嫈小姐(分機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