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8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事宜

  • 2019-08-20
  • 趙芳菁
一、 申請日期:108年9月9日至9月20日
二、 申請地點:境外生輔導組T1001(蘭陽校園請至國際事務業務(CL501)提出申請)。
三、 申請方式:
(一) 上網填寫申請資料:https://reurl.cc/7OAZy
 
(二) 至境輔組辦公室繳交資料:①申請表、②成績單(大一免)及③2019年度開立的清寒相關證件。
四、 清寒相關證件如下:
(1)家人或本人有身心障礙、重病須長期治療附醫院診斷證明書,請務必註明病患稱謂及簡述病名病因。
(2)家中兄弟姐妹當學年度就學在學證明。
(3)家庭收入狀況(如免稅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等),證明書需為僑校老師、政府機關、校友會等具有公信力團體開立的。(不含家長工作地點開立之薪資各項證明、金融機構借貸證明及租屋證明)
(4)教育部分發文號請務必自行查好填妥,以便教育部查驗身分(詳閱海聯會分發通知書)。
(5)照片1張。
五、本項事務承辦人:趙芳菁,分機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