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僑聯文教基金會 112 學年度僑生獎學金開始辦理

一、申請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僑聯文教基金會申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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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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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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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申請時間:開學日起至112102317時前,備妥相關文件後送至生輔組給李健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