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事宜

申請日期:112年9月11日至9月22日
申請方式
步驟1:上網填寫申請資料:https://reurl.cc/r5bgWO
步驟2:至境輔組辦公室繳交資料:
            申請表(附2吋照片1張), 如附件。
            前1學年成績單正本(大一免)
            2023年度開立的清寒相關證件
清寒相關證件說明如下
(1)家人或本人有身心障礙、重病須長期治療附醫院診斷證明書,請務必註明病患稱謂及簡述病名病因。
(2)家中兄弟姐妹當學年度就學在學證明(學生證、繳費單..)。
(3)家庭收入狀況(如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等),證明書需為僑校老師、政府機關、校友會等具有公信力團體開立的。(不含家長工作地點開立之薪資各項證明、金融機構借貸證明及租屋證明)
(4)教育部分發文號請務必自行查好填妥,以便教育部查驗身分(詳閱海聯會分發通知書或獨招錄取通知書)。
四、本項事務承辦人:趙芳菁,分機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