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日期:111年9月5日至9月16日
- 申請地點:境外生輔導組(驚聲大樓T1001)。
- 申請方式:
步驟2:至境輔組辦公室繳交資料:
①申請表(附2吋照片1張)
②成績單(大一免)
③2022年度開立的清寒相關證件(可參考附件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用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
註: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而不克返臺之境外生(含新生),以及處於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境外生,
請將步驟2資料掃瞄後電郵至境輔組信箱:auox@oa.tku.edu.tw,郵件標題請註明”申請111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姓名)”。
- ※清寒相關證件說明如下:
(2)家中兄弟姐妹當學年度就學在學證明。
(3)家庭收入狀況(如免稅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等),證明書需為僑校老師、政府機關、校友會等具有公信力團體開立的。
(4)教育部分發文號請務必自行查好填妥,以便教育部查驗身分(詳閱海聯會分發通知書)。
※本項事務承辦人:趙芳菁,分機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