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文化部办理110年度「青年文化园丁队-台湾青年至东南亚纽澳交流合作补助」专案第二次征件,请惠予公告周知。

  • 2021-08-04
  • 杨 凤僊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110730日台教师()字第1100101854号函及文化部110728日文交字第1103022732号函办理。
二、文化部为推动文化新南向,鼓励青年艺文人才从事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新颁「文化部补助文化团体及个人从事文化交流活动处理要点」,规划执行要点九(四)「台湾青年至东南亚纽澳交流合作补助」,自11081日起至831日止展开第二次征件(邮戳为凭)。
三、检附本案补助要点与征件新闻稿,详情请参考文化部奖补助资讯网(https://reurl.cc/OXDObg);如有未尽事宜,请迳洽本案联络人文化交流司科馀小姐,电话:02-8512-6734,电邮信箱:alice051@moc.gov.tw
四、本案与SDGs连结如下:
 
□ SDG1 :消除贫穷
□ SDG2 :消除饥饿
□ 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þSDG4 :优质教育□ SDG5 :性别平等□ SDG6 :洁净水与卫生
□ SDG7 :可负担的洁净能源
□ SDG8 :尊严就业与经济发展
□ SDG9 :产业创新与基础设施
□ SDG10:减少不平等
□ SDG11:永续城市与社区
□ SDG12:负责任的消费与生产
□ SDG13:气候行动
□ SDG14:水下生命
□ SDG15:陆域生命
□ SDG16:和平正义与有力的制度
þSDG17:夥伴关系
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