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具侨生身份者(不含研究生及一年级侨生)。 (一)奖学金申请要件: 1、上学年度之学业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及操行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 2、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费或未领其他奖学金者。 (二)助学金申请要件: 1、家境清寒或经济来源中断,经就读学校出具证明者。 2、上学年度之学业总平均成绩及格及操行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 3、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费或未领其他奖学金者。 二、本校名额:奖学金及助学金各2名。 三、相关办法登载于学生事务资讯系统。 四、申请同学应于111年10月4日17时前,备妥相关文件后送至生辅组(B402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