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教育部办理109学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甄选简章及附件各乙份。

  • 2019-12-31
  • 朱心莹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中华民国108年12月26日台教文(三)字第1080185000号函及驻教育部捷克代表处108年12月9日捷克字第10842201970号函办理。
二、本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9年1月16日(星期四)下班前备妥如附说明之文件送至国际处,俾便本处汇整并甄选至多3名申请者荐送教育部,逾期恕不受理。
三、业务承办人:朱心莹,分机2002。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