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学年度教育部清寒侨生助学金申请事宜

申请日期:113年9月9日至9月20日
申请方式
步骤1:上网填写申请资料:https://reurl.cc/g67llQ
    步骤2:至境辅组办公室T1001缴交纸本资料:
            申请表(附2吋照片1张),如附。
            前1学年成绩单正本(新生免)
            2024年度开立的清寒相关证件
清寒相关证件说明如下
(1)家人或本人有身心障碍、重病须长期治疗附医院诊断证明书,请务必注明病患称谓及简述病名病因。
(2)家中兄弟姐妹当学年度就学在学证明(学生证、缴费单..)。
(3)家庭收入状况(如免税证明、低收入户证明、清寒证明…等)。
   ※证明书需为侨校老师、政府机关、校友会等具有公信力团体开立的。 (不接受工作地点开立之薪资各项证明、金融机构借贷证明)
(4)教育部分发文号请务必自行查好填妥,以便教育部查验身分(详阅海联会分发通知书或独招录取通知书)。
四、本项事务承办人:赵芳菁,分机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