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侨务委员会113年度「受理捐赠侨生奖助学金」资讯

说明:
一、申请资格:就读国内大专以上校院在学侨生及港澳生(大学、研究所二年级以上始得申请,大一生得以师大侨先部秋季班结业成绩申请,留级、重读、延毕不得申请),未领取侨务委员会112年度杰出及学行优良侨生奖学金且持有该会i侨卡者。
二、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13227日止。
三、生辅组已将相关办法公告于学生事务资讯系统,申请同学应于申请期限内先至侨委会「奖学金申请系统」(网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线上填写申请资料、打印申请表,并于11322917时前备妥相关文件及i侨卡之卡号送至生辅组B402办公室。
四、相关资讯(奖项一览表及申请系统操作手册)详附件。
五、业务联络人:生活辅导组李健兰组员,分机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