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加强电子烟管制相关资讯,应依「菸害防制法」规定避免携入类菸品、指定菸品

  •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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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新加坡卫生部与其他政府单位已强化境内电子烟管理措施,包括于海陆空关卡加强检查,强化网络销售、广告之监测与取缔,并于公共场所加强取缔使用、拥有电子烟者。

二、另我国「菸害防制法」自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已将电子烟归类于类菸品全面禁止、将加热菸列为指定菸品加强管制,并依该法第15条第1项第2款及第3款规定,任何人不得输入类菸品或其组合元件、未经卫生福利部审查通过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组合元件;另依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网站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12月11日止尚无指定菸品通过审查。

三、因寒假将届且连假期间旅游频繁,请适时提醒本校教职员工生如前往新加坡,应遵循当地之电子烟管制法令,并广为宣导出国返台时,勿将类菸品、指定菸品携带入境,以符「菸害防制法」规范。

四、有关类菸品、指定菸品之危害资讯及卫教资源,可参考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建置之「大口呼吸无菸空气 别碰电子烟及加热菸」专区(网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以及「健康九九」网站(https://gov.tw/q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