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学年度教育部清寒侨生助学金申请事宜

一、 申请日期:110年9月20日至10月1日
二、 申请地点:境外生辅导组T1001提出申请。
三、 申请方式:
        步骤1:上网填写申请资料:https://reurl.cc/2r997a
        步骤2:至境辅组办公室缴交资料:①申请表(附2吋照片1张)、②成绩单(大一免)及③2021年度开立的清寒相关证件(可参考侨务委员会补助清寒侨生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费用清寒证明文件开立单位)。
四、 清寒相关证件说明如下:
(1)家人或本人有身心障碍、重病须长期治疗附医院诊断证明书,请务必注明病患称谓及简述病名病因。
(2)家中兄弟姐妹当学年度就学在学证明。
(3)家庭收入状况(如免税证明、低收入户证明、清寒证明…等),证明书需为侨校老师、政府机关、校友会等具有公信力团体开立的。(不含家长工作地点开立之薪资各项证明、金融机构借贷证明及租屋证明)
(4)教育部分发文号请务必自行查好填妥,以便教育部查验身分(详阅海联会分发通知书)。
五、本项事务承办人:赵芳菁,分机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