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侨救国联合总会侨联文教基金会代办108学年度各种侨生奖学金开始办理

  •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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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办法及申请表如附件。
二、申请资格:凡在国内公私立大学院校大学部(不含研究所)肄业,并确系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来台介考有案之侨生,具备附件条件者,均可向本会申请之。
(一)上学年度之学业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绩甲等者。
(二)黄天爵先生、谢俊夫人伉俪奖学金,规定上学年度学业成绩总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及体育成绩均列为乙等以上者。
(三)本学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奖学金者。
(四)申请侨生以清寒为优先分配,但必须提出清寒证明。
三、本校名额:未定。
四、申请同学应于108年10月18日前,备妥相关文件后送至生辅组。
五、相关办法登载于学生事务资讯系统。